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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结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0 14:12:34  阅读:3821+ 来源:新京报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扣除规范:绩效薪酬是2600(元)的扣2000(元),是2350(元)的扣1500(元),是2140(元)扣1000(元),其他扣500(元);提示:或许充不了水电燃气物业费,但怀化各区县都能消费,吃饭、加油、商超、小卖部、充话费……

4月8日,一张“怀化市要求从教师薪酬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的截图撒播。记者了解到,此次网友反映称,湖南怀化要求从薪酬中扣取这部分消费券额,并规定在5月5日前消费结束。8日下午,记者从多个信源处得悉,日前怀化市财政局确实下发怀财办【2020】37号文件,要求从一切公务人员薪酬中扣除促进消费款,规范纷歧。

记者以教师身份咨询了怀化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称,怀化市财政局确于日前下发怀财办【2020】37号文件,“是怀化市财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发文”。至于要求“从薪酬中扣取消费款”,该工作人员称,“不但教师要扣,咱们也要扣。”但因37号文件下发后引发争议,所以“昨日又发了一个文件,说是厅级干部直接扣,处级和科级干部自愿扣,不做强制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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