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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可报咸宁事业单位揭露招聘214人(附岗位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7 18:12:25  阅读:1173+ 来源:自媒体 作者:咸宁发布

原标题:专科可报!咸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4人(附岗位表)

来源:咸宁微讯综合

招人啦!招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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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这些单位招人啦!

招聘多少人?

报名时间是何时?

有什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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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教师校园招聘46人公告

根据《2020年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公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19年12月校园招聘的真实的情况,现将2020年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语文9个;中小学数学22个;中小学英语2个;中小学音乐2个;中小学体育1个;中小学美术6个;中学物理1个;中学政治2人;中学历史1人。

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真实的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2020届毕业生,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二类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不含专升本)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第一学历为普通二类本科及以上)。

4.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的或已报名参加2020年3月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但因疫情影响未能考试的,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5.在校学习专业课平均成绩须在78分及以上。

6.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门类必须与应聘学科一致(全日制研究生应聘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必须一致)。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4) 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疫情后教师资格证考试第一次笔试和面试后仍不能取得资格证合格证明的;

(5)2019年12月已报名参加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园招聘的。

三、有关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aqjyzp@163.com,并在面试时提供纸质版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咸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校出具的专业课考试成绩表;

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⑤学校出具的应届生学历、专业等证明材料原件;

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⑦本人承诺件(内容:本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预计×年×月×日前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到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由咸安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考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上午8:00

考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安区金桂路北段和锦龙路东段交汇处(环卫小区对面)]

面试后,区教育局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暂缓签订)。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招募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A、规划类专业人才2名

B、地理测绘信息类专业人才1名

C、生态保护修复类专业人才1名

D、文字材料类专业人才1名

二、应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9日之前出生);

2、A岗位需为国土资源或城乡规划编制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编制等相关专业相关知识,能够熟练使用MapGIS,ArcGIS、AutoCAD等相关规划图件绘制软件;B岗位需为测绘、地质工程、矿产勘查或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地理信息系统理论及测绘等相关专业相关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测绘仪器使用、熟练应用制图软件等;C岗位需为资源环境或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相关专业相关知识;D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应用软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学习、协调、沟通和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拥有非常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福利待遇

1、被录用人员与咸安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录用人员福利待遇实行弹性增长机制,用人单位根据录用人员工作表现给予3000-4500元/月的收入待遇,并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五险;

3、入职后立即转为工会会员,并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给予的各种优惠待遇与奖励;

4、工作日期间提供早中餐;

5、定期免费体检、生日祝贺及婚丧病育慰问。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地址为:1972562109@qq.com

现场报名地址为: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1室(金桂路139号)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登记照)、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联系方式:

0715—8386551(朱女士)

18271130195(王女士)

五、需要注意的几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内视个人情况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来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参与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经笔试及面试后由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灵活录用(如该岗位无合适人选,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咸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咸安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森林消防员)3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拥有非常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纪律观念较强。

3、咸安区常住男性公民,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消防退役人员、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大学毕业生优先。

4、年龄18至30周岁,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不满两年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确有专业特长或工作急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车辆维修、计算机、炊事、公文写作等专业方面技术特长、复员退伍军人或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合同制消防员: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二)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

(四)本人或直系亲属从事经营消防产品、消防检测、消防工程等行业的;

(五)其他不宜招聘为合同制消防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森林消防员)30名,录用后分配到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执勤站点工作。

三、薪酬待遇

1、工资每月2900元起,定期进行增长;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奖励工资和加班补助。

2、依照国家规定、合同约定和当地社保缴纳标准,为合同制消防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及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合同制消防员自行承担。

3、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4、每年组织合同制消防员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存档备案,体检项目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标准执行。

5、实行24小时执勤,轮班休息工作制度,每月安排休息不少于8天;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3日(8:00—12:00,15:00—21: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中队部。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咸安区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咸安区政府合同制消防员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个人征信记录表各一份。(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并如实填写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表3日内完成审查,截止2020年4月7日完成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4月8日,内容见附件3。

(四)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面试时间:4月10日。

(五)身体检查(4月11—4月22日)

按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要求,到咸宁市第一医院(咸安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六)政治审查(4月23日—4月26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或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3、因个人技术问题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5、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

6、考核时提取不到个人档案者;

7、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七)确定人选(4月23日)

根据考核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4月24日---4月28日)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咸安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正式聘用(4月29—4月30日)

新招录的合同制消防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应聘者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30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差额人员依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培训。

五、相关提示

1、此次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由咸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3、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招聘25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品德高尚、积极上进、为人正派、富于团队合作精神、热心为我院服务,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才的待遇

按《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搜集信息

学校人事处在国内专业性的权威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附二医院也在本院官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除通过以上渠道获取人才信息外,我院主动与相关高校联系,搜集急需人才信息。通过网络和对口联系收到的应聘者求职信息由人事处、附二医院人事科共同处理。

(三)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附二医院对外公布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对应聘者学历进行逐一审查。符合条件并审查合格的,确定为笔试、面试人选。

(四)面试、考核,推荐拟聘人员

招聘人才的面试计划在2020年3月至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人事科统一确定。考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人事科提前3天通知应聘者。

医院成立专技人员招聘面试评委组,评委组由7-9人组成,党群办、院办、人事科、医务科参与评委组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副科以上职务。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

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包括身体检查(主要为胸透、心电图、肝检、肾功能等常规性检查)和心理测试,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由附二医院体检办负责。

(六)确定拟聘人员

1.人事科根据用人单位和评委组评价与考核结果、体检结果,报学校确定后进行公示。

2.公示后填写《拟聘用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省人社厅经审核、批复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岗位

内科 、急诊科、外科、精神科、麻醉科、病理科、信息科、超声科、影像诊断、感染疾病科、检验、药械科、护理、财务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马柏大道168号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 编:437100

联系电话:0715-8108296/8102668

E-mail:

1345879258@qq.com

809499790@qq.com

联系人:谢老师 李老师 鄢老师

湖北科技学院

面向社会招聘108人公告

为了满足湖北科技学院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02年3月,原咸宁医学院、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2011年12月,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全校师生员工弘德笃行,勤奋好学,求真务实,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校训和“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学校肩负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等职能。

二、招聘计划

2020年湖北科技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 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形式

湖北科技学院学工部、附属第二医院招聘的岗位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他招聘的岗位实行业务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辅导员岗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其他岗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之日止,最迟不超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扫描件,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消息。

(三)资格审查

1.先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笔试(或面试)的当天;

3.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4.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毕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聘辅导员岗的必须提供党员证明。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核当天。

七、笔试(或专业考核)

1.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4—6月,地点在湖北科技学院校内。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公告通知。

2.笔试内容与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布。

八、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依据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课堂试讲法、实际操作法、心理测试法、现场表演法等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由用人单位(部门)主导,学校人事处参与,考官不少于7人。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部门)通知;辅导员岗位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于网上通知。面试前,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或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做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st.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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