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防控办转发了市教育局拟定的《唐山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合格细则》,明确要求,各县市区防控办和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分根据《合格细则》,辅导属地校园做好开学前的各项预备工作,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最严厉的规范,最谨慎的情绪,对属地校园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开学。
《合格细则》在组织领导、计划拟定、准则树立、全员训练、物资保证、清洁消毒、阻隔区域、树立台账、校园办理、教育预备等10个方面,细化分解为27项详细核验条件,每一项条件核验为“否”的,即视为“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到位的,不得组织开学。
唐山市校园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合格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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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唐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