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上海市幼升小参阅:2018年非户籍入学要求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责任教育阶段校园有必要具有哪些条件?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四部分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校园施行定见的告诉》(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18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承受责任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用期内《上海市寓居证》《上海市暂时寓居证》或《寓居挂号凭据》,爸爸妈妈一方满意下列四种景象之一:
第一种景象:持有2018年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的有用期内《上海市寓居证》;
第二种景象: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寓居证》,且从2017年7月1日起有参与本市员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三种景象:持2018年1月1日后签发或签注的《上海市寓居证》,且接连3年(从初次挂号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好灵敏工作挂号;
第四种景象:持有用期内《上海市暂时寓居证》满3年,且接连3年(从初次挂号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好灵敏工作挂号。
2018年各区教育行政部分受理随迁子女处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分可结合本区实践,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校园就读,入学后校园应奉告学生及家长完结责任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校园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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