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考公务员好像成为了大学生的必考项目,伴随着2020年国考的完毕,许多同学开端预备2020年省考和2021年国考,不过在此之前,咱们该考虑一个问题,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呢,一起来了了解下吧。
从2020年国考布告中来看,有一条规则:因违法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期联合惩戒目标的人员等,以及法令和法规规则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景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小编从近期发布的2020年公务员招录中发现,都有此规则。其实,这并不非国家公务员局的立异之举,是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
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的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条件中新增了“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期联合惩戒目标的”两项规则。所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2020年各省公务员考试也会依据此内容修正,提出新的要求。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要求公务员“具有十分杰出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品德”,被列入失期联合惩戒目标,阐明不具备诚信质量,没有杰出的品德品德。
2020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暂未发布,想要报考的同学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触碰原则性的问题,新规会将品德水平作为构架公务员考试的门槛,一份选拔出更优异的公职人员。
依据从前的考试方案,间隔山东省考招录布告发布不远了,各位同学抓紧时间备考,提早预祝各位同学考试顺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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