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国音乐家协会2020年音乐考级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
我国音乐家协会2020年音乐考级开考科目及其相关要求在我国音协官方网站发布。该网站的网址是:http://www.chnmusic.org,进入该网站后,点击“音乐考级”,即可查阅。
一、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小号、次中音号、上低声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圆号、长号。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1、教材:
教材1、《全国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新编第二版)》
教材2、《全国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新编榜首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告示:《全国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新编第二版)》与《全国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新编榜首版)》2020年一起运用,2021年将不再运用《全国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新编榜首版)》教材。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三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榜首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三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五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规模及注意事项》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著作集(第二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著作集(第二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1-2级a、根本操练检查一首。b、操练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②3-7级a、根本操练检查一首。b、操练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③8-10级a、操练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习惯这套教材,我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做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能够自选另一首乐曲替代复调,其他要求不变。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三套)》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第二套)》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与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则的规模内自选一个大谐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操练。此外,还须自选两首操练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则规模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操练及两首操练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阶段开端或完毕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第二套)》参与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则的规模预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检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规模内检查一组。
②操练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则规模内自选带“★”及不带“★”的操练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规模内由评委检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则规模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间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操练曲》与《野蜂飘动》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则规模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符号,为考试所要求的根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阶段开端或完毕演奏。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小 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长 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 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五套)》
《全国二胡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
《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第二套)》
《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第三套)》
《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第四套)》
《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榜首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运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著作集的某一个等级应试,也能够在这四套著作集同一等级的曲目中穿插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符号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则规模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操练曲3首、乐曲1首;三级至十级自选操练曲、乐曲各1首(榜首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操练曲为目录的榜首、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著作会集低于考生应试等级的操练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概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阶段开端或完毕演奏。
琵 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著作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操练曲:各级在规则规模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则规模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则规模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符号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则规模内自选带“*”号符号的两首,不带“*”号符号的一首。
3、其它:考试时一概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阶段开端或完毕演奏。
古 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著作集(第三套)》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歌 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与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等级,在考级教材相应等级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间至少要有一首我国歌曲。
2)参与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配乐。该光盘中没有的配乐请自备。
3)考试时能够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参与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配乐。该光盘中没有的配乐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世)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次中音号、上低声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声号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圆 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长 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方式》。
数码钢琴
1、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扬 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笛 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著作集(榜首套)》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我国音乐家协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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