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饭碗”欠好端也欠好丢!公事员有新变化,这5类人不得辞去职务!
由于公事员这个职业的特别性,容易辞去职务会影响到国家机关作业的连续性和协调性,国家专门出台了《国家公事员辞去职务解雇暂行规则》,明确要求以下5类人不得辞去职务。
1、 未满国家规则的最低服务年限
《新选用公事员任职定级规则》第六条的内容为“新选用公事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立法意图是为了确认新选用公事员的职务和等级并标准任职定级作业,约束公事员辞去职务。
2、在涉及到国家秘密的特别岗位任职或许是脱离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则的脱密期限
涉密性质公事员,一般情况下,不答应随意辞去职务。这是由于,涉密职位的公事员,在作业中触摸了国家秘密。有些国家秘密,还没有过解密期。假如答应你辞去职务,泄密的时机和可能性就更大。
3、 重要公事没有处理完毕,且需自己持续处理
这类人要是离任的话,会对机关作业的运转发生很大的影响,就像一个机器,要是某一环节出了问题,那么就难以运转。这类人在辞去职务的时分需求提早打辞去职务报告,把自己手上的作业做完之后,满意上述条件的话才能够答应离任。
4、正在承受审计、纪律检查、督查查询,或许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没有完结的
正在承受审计、纪律检查、督查查询,或许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没有完结的。一切的公事人员在离任的时分都要通过纪律检查或督查查询。
5、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景象
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景象,这是一款兜底规则。
人的终身能够有许多挑选的时机,可是每一次挑选,都会伴随着必定的价值。所以,想端上公事员这个“铁饭碗”之前我们可要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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