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家之言:还有多少人像绝笔信女教师一样“信访不信法”
上大学那会,每年暑假,学院都会组织“三下乡”。而作为法学院,做的最多的,就是普法了。普法的形式多样,街头普法,公检法机关座谈,问卷调查。但不管形式如何变化,对于居民法律意识这个主题,调研结论往往离不开一句话,那就是“信访不信法”。
最初,这句话是从一个镇上派出法庭的庭长那里听到的。庭长告诉我们,他一年办理的诉讼案件不多,调解案件不少。大多是村民上访、信访上去,然后上面“协调”下来的。
他说,村里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都是信访不信法的。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发现“信访不信法”这个,不只是某个村某些人,而是整个社会。不管是村里的,城里的,也不管是有知识的,没文化的。
在法院那会儿,老能遇到,一群工人聚在法院门口,要工资,要赔偿的情景。一问才知道,去了信访局,信访局告诉他们去劳动局,劳动局告诉他们去法院。他们到了法院,不过不是起诉,而是围堵。
做律师之后,经常会接到当事人的咨询:律师,我应该去哪里投诉?投诉了多久能要到钱/拿到赔偿?当说到起诉,当说到诉讼的时间和程序后,绝大多数人都觉得,太久了,太麻烦了。
徐州女教师这个事儿,可能也是这样。
在当地教育部门的通报中,看到多次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遭拒的内容。
在法律人看来,小孩在学校与同学打闹,受伤了。可以要求学校或主管部门居中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认为学校管理失职,也可以把学校一起告了,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不走司法途径,却一路上访,上到北京,从寻衅滋事到公开轻生,这样的方式与做法,的确欠妥。
一件事,有正规的维权通道和途径,却偏要选另外一条自认为便捷有效的道路,那就不能怪现实告诉你:你不仅错了,而且违法了。
这个事的真相,相信不久即会大白。但舆论是否会影响到处理的方式和结果,不好说。但希望不会。
因为,信访不信法,是法律的问题,更是社会的问题。但这样的问题,至少不应该被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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