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卢氏县秦某发现在农田附近坡上长着类似兰草的“野草”,回家时顺手采了3株,被森林民警查获。经鉴定,秦某非法采伐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卢氏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3000元。
农民采野草获刑 路边的野草也不能采!
2018-04-08 15:45:23 阅读:978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黑龙
农民采野草获刑,路边的野草也不能采!近日,农民采野草获刑的新闻震惊网友,随手在路边采的野草怎么会使人沦为阶下囚呢?原来这些野草不是随便的草,而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说起来,这位农民并不知道这些草如此名贵,不知者无罪,遭如此重罚,着实引人思考啊。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事情经过,牢记路边的野草不要随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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