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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搜狐员工因利益关联交易被处罚 2人遭开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9 01:54:21  阅读:9817+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李若彤

  新浪科技讯 1月22日消息,据搜狐内部邮件显示,原搜狐无线事业部(现多屏互动云平台中心)员工许某、邓某、郭某(已离职)、尹某亮(已离职)、汪某(已离职)、李某(已离职)等6人分别与9家渠道存在利益关联交易,且涉及金额巨大。对于以上员工搜狐内部分别做出了处罚决定:

  对主要责任人许某、邓某处以解除劳动关系、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的处罚。同时公司将要求其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保留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主要责任人汪某、李某、郭某、尹某,公司将要求其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保留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王泉峰、江瀚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和2016年Q1奖金的处罚;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李少斐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的处罚;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郑倩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处罚。(刘璨)

  以下是搜狐内部邮件全文:

  各位同仁,

  经查,原搜狐无线事业部(现多屏互动云平台中心)员工许某、邓某、郭某(已离职)、尹某(已离职)、汪某(已离职)、李某(已离职)等6人分别与9家渠道存在利益关联交易,且涉及金额巨大。这些员工无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利用职务之便间接从公司获取个人利益,严重违反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现依据《员工手册》第6章“奖励及处罚”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如下处理:

  l 对主要责任人许某、邓某处以解除劳动关系、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的处罚。同时公司将要求其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保留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l 对主要责任人汪某、李某、郭某、尹某,公司将要求其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保留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l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王泉峰、江瀚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和2016年Q1奖金的处罚;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李少斐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扣罚2015年未发的所有奖金的处罚;

  主要责任人的上级主管郑倩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书面警告处罚;

  政策条款:

  《员工手册》第6章“奖励及处罚”条款中第6.2.4“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实,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行为人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同时公司保留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f) 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的从公司或通过操纵公司业务获取个人利益者,如:接受竞争对手、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或正在寻求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组织及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利益,如金钱、股利收益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股利、实物等)、馈赠、贷款、服务、礼品等利益,或安排亲属、朋友接受上述利益,或收受同事及下属贿赂。

  aa) 违反《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中相关规定的;

  《搜狐职业道德规范》第3.1条a)的有关规定:

  l 员工本人控制、投资、经营的实体不得与公司发生交易,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l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本人经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使其亲属控制、投资、经营的实体与公司交易;

  希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提高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希望管理人员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部门管理,打造规范、高效的团队,避免类似的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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