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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神灵是可以这样被“分尸”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12 03:17:19  阅读:38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乐基儿

  【神灵可以这样被分尸吗?】

  因为发愿探查全国主要的尧舜传说及其遗迹,前往绍兴县王坛镇观摩舜王老爷出巡的庙会活动。王坛镇的舜王庙据记载最迟也是同治年间重建的,因其木雕、石雕和砖雕都异常精美而被称为“三绝”,享誉遐迩。在历经100多年的动荡沧桑尤其是“文革”的劫难之后,至今依然大致完好,也显得颇为神奇,我对它确乎是心仪已久的了。

  可是我们一行没有被带到镇上这个著名的舜王庙,却到了该镇下面的一个比较偏远的村子——湖墩,这里的庙宇显然是最近几年新修的,规模小而形制简陋,让我感到有点失落。不过周遭林木茂密,竹尾森森,一种山野的清旷吹拂着身心,加上村民们表现出非常浓烈而虔诚的信仰神色,让我不禁也兴致高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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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老成人用很难懂的山里话急切地对我们讲述着他们村舜王老爷神像和庙宇的来历,大致意思是说:当年镇上那个舜王庙兴建的时候,是湖墩所在的孙岙一带的书生孙显廷首倡并主持的,因此孙岙一带在当地因舜王信仰而形成的30余个社中位列头名,每次舜王菩萨出巡,必须等他们头社到了才能“起马”。有一年头社迟到,其他诸社等不及就起马了。舜王老爷刚被抬到山门,头社人众就到了,他们觉得

  很受侮辱,争执起来至于大闹。

  传说当时湖墩有所谓“十八胡子”,就是十八个天生神力的兄弟,在打斗中抢下了舜王菩萨的头,带回村子自己造了一个舜王庙,就是眼前这个庙的前身。附近的塘里村抢到了菩萨的双手,回去也盖了一座舜王庙;而菩萨的剩余身体则留在了王坛镇上大庙里。言及于此,群情振奋,分明可以看出他们对过往激战的神往、对胜利的骄傲和对本庙菩萨来历光辉因而灵验可信的自尊。而我,却似乎遭到轰然一击:神灵菩萨可以这样被分尸吗?

  【“分尸”式的信仰思维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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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立即想起了我的家乡常州武进地界关于淹城玉女墩的一则传说:很早以前,这里据说曾经是淹君所在地,淹君的女儿叫百灵公主,不知怎么弄的就爱上了敌国的王子,她偷了父亲的镇国之宝白玉龟送给情人,淹城因此被攻破。淹君盛怒之下,亲手将女儿砍为三段,分别埋葬,使之永远不能成为一个整体。

  现在的淹城遗址上仍然可以看到三座高高的土墩,当地人叫它们“头墩”、“肚墩”、“脚墩”。这个传说是颇有些来历的,《越绝书》卷二里就记载:“毗陵县(即今常州)南城,故古淹君地也。东南大冢,淹君子女冢也。去县十八里吴所葬。”这里百灵公主的下场实在不太美妙,身体永远处于分割状态,在我们传统的观念里是很不能让人安心的。

  既然人是这样,神灵难道就能安心吗?身体被分在三处的舜王菩萨,到底该是保佑别人还是保佑自己呢?而且,回来看当地的文献传说,还又多出一拨抢夺人马,据说嵊县的枫桥人又把大庙里舜王神像正身的内脏给抢走了(神像还需要内脏吗?我很怀疑),回去也建了一座庙供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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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村民的信仰观念里,舜王老爷的塑像就代表着神灵本身的神秘力量,抢到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就等于抢到了该神灵的一部分力量,因而可以获得灵验的保障。这非常符合列维-布留尔关于原始思维中的“互渗律”理论。其实,这样的信仰思维并非罕见,佛教界干吗要对舍利子那么迷恋?那不就是释迦牟尼尸体火化后的残留物吗?真正佛祖的舍利子毕竟有限,于是后代一些大德高僧的类似残留物也可以充任,甚至不乏直接将高僧的肉身装金供奉的。

  更厉害的是 “圣餐”,其实也是对于形骸的一种更加深切的迷恋。按照文化人类学的经典说法,人类早期处于图腾时代时,对被认为是自己祖先和保护神的图腾,一方面固然敬畏有加,另一方面又经常要把它吃掉,以直接获取图腾的神秘力量,即所谓“马纳”(Mana)。

  基督教里面著名的圣餐礼,本质上与这一信仰逻辑是相通的。据说当年耶稣与门徒共进最后的晚餐时,把饼和酒分给门徒们吃,对他们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基督教门派众多,但大致都认为饼和酒是耶稣为救赎人类而被钉于十字架的象征,因而在圣餐仪式中,主的真灵是会降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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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此想来,王坛镇信众肢解舜王菩萨的塑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但我何以依旧嗛嗛然不能释怀呢?

  【楚霸王身后的悲喜剧】

  我们固然相信所有的神灵都是人类自心的创造,并且是高于人类自身的存在体,但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带有人格特性的,我们这些凡人难免会以人类的情思去想象他们。佛祖的涅槃火化,是他自觉的行为,至于其遗骸的残留物被供奉,那是弟子们追缅的后续行事,并不伤及释迦牟尼的人格本体;而耶稣将身体与血化作饼和酒分赐众人,是耶稣自愿采取的教化手段,没有人强迫他。

  也就是说,佛祖和耶稣都是自主的存在。而舜王老爷的被肢解,却纯然出于信众间的争斗,从情理上说,舜王老爷是不情愿的,他只是无奈地被信仰他的人活生生地分裂了。当一个神灵变得没有自主性而任人宰割的时候,我们在理性上就很难不对信众们生出一些腹诽的联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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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一个大家熟知的被认为是历史真实的事例。气吞山河的楚霸王在垓下之战的最后,身上挨了十几处创伤,已经丧失了求生意志,看到敌人阵营里有一个熟人叫吕马童的,就对他说:“我听说汉王用千金之价、万邑之封来求我的头,看在故人的份上,我不如把这个绝大人情送给你算了。”言毕,自刎。汉军一哄而上,争相蹂践厮杀,死了几十人,最后王翳抢到了项羽的头,连吕马童等共五人各得项王一段肢体。后来五人均被封为侯,平分食邑,有点像现在国际田径黄金联赛的规则。

  当然,我的这种“不正当”联想只能彰显我是信仰的局外人,与局内人的思维存在着不可通约的界限。我绝没有批评他们的意思,从实情上说,我倒似乎很有些赏鉴这种率朴的信仰实践的心态。只是当理性发作的时候,就难免于腹诽了。

  写到此处,忽然又有些担心起来,道教圣传中的老子“一气化三清”,大约不会是舜王老爷这般的化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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